为了有效推进我院科研高质量发展,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硕士点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,充分发挥院级课题对我校高水平科研队伍的建设作用,推出既有实践深度、又有理论高度,既源于现实需求、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。我院将启动首批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注意事项
(一)申报的项目需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,围绕“四新”抓“四化”,主动服务贵州“乡村振兴”“大数据”“大生态”三大战略行动,积极助力贵州高质量发展。
(二)申请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教师。
(三)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院级课题。
(四)不得以与往年已立项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进行申报;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,须在《申请书》(附件2)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,否则视为重复申请。
(五)近三年有不良科研记录或信誉的不得申报。
(六)所有研究成果应按项目立项类别,分别注明“贵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/青年项目资助成果(项目批准号:xxx)” 、“贵州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工艺设计研究中心基地建设项目(202X)阶段性成果”“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——民族工艺设计智慧与文旅融合研究团队(项目批准号:0037)的阶段性成果”,且以贵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,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。
(六)若课题被撤项,课题负责人在接到学院通知15日内退回已拨资助经费;若课题被终止,将收回已拨剩余经费。
二、项目要求
1.一般项目
(1)申请者必须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。
(2)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。
(3)研究期限:1年(立项之日起)。
(4)结题要求: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结题
①在北大核心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1篇;
②在省级以上普通期刊发表论文2篇;
③出版专著1部;
④课题成果被省级以上部门内参或《贵州咨政》《贵州人文社科》采用1篇或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篇;
⑤基于本课题研究成果,成功申报并获批一项厅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。
⑥课题成果获厅级(含厅级)以上奖励1项。
2.青年项目
(1)申请者应是初级、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。
(2)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教师年龄放宽到40岁(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3)每项资助经费0.5万元。
(4)研究期限:1年(立项之日起)。
(5)结题要求: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结题
①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;
②课题成果被省级以上部门内参采用1篇或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篇;
③课题成果获厅级(含厅级)以上奖励1项。
三、重点资助选题范围
为实现科学研究总体目标,本年度院级课题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向进行资助:
(一)设计/艺术+旅游:服务贵州“旅游产业化”发展,落实贵州省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推动“旅游产业化”的重大战略,为我省旅游产业化发展提供治理支撑,助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(二)设计/艺术+数字化:服务贵州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,落实2022年国发2号文件关于贵州“四区一高地”战略主定位中建设“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”重大战略,深入开展贵州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,对设计艺术+数字经济发展的模式、经验和路径进行研究。
(三)设计/艺术+文化:服务贵州重大文化工程建设,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挖掘和推动贵州“阳明文化、屯堡文化”重大文化工程建设要求,针对本土阳明文化、屯堡文化、红色文化、民族文化等一系列文化资源展开深入研究,生动呈现我省文化的独特创造、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,促进科学保护、文化传承、转化应用,开展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,以文化赋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。
(四)设计/艺术+乡村振兴:服务贵州“乡村振兴”战略,落实贵州省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推动“乡村振兴”重大战略部署,针对我省乡村经济发展、社会文化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、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等进行综合研究,探索贵州美丽乡村建设、乡村景观规划、乡村空间改造等实施路径。
(五)美术+基础教育(重点支持):服务贵州和西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,围绕新课标与美术核心素养、人工智能与美术教育、地方文化资源与美术校本课程开发、跨学科融合、心理健康与美育浸润等方向开展研究,也可以根据个人研究兴趣自主选择和基础教育相关的方向开展研究。
四、诚信纪律
(一)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,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。凡在院级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,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。
(二)获准立项后,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本通知和课题申报书约定的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;获准立项的《申请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
五、材料报送
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系教师申报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交到学院科研秘书谷思颖老师处,逾期视为放弃。
(一)申报截止时间:2026年5月29日。
(二)申请书一式2份,电子文档1份。
联系人:谷老师 邮箱:gsy0130@qq.com
贵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
2026年5月18日
附件【美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申请书(1).doc】